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连州市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


来源:本网 发布时间:2022-01-19 11:23:15 字体大小: 浏览次数:-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要求,现公布连州市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。本年报由总体情况,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,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,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,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,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。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。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以在连州市政府门户网站(www.lianzhou.gov.cn/xxgklgaj/)上下载。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,请与连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联系,地址:连州市公安局城南大道110号,电话:6669188。

一、总体情况

2021年,连州市公安局严格按照市政府的相关规定、有关文件精神,采取切实可行工作方法,推进连州市公安业务信息公开工作,切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,做到信息公开及时、真实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。2021年,连州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关联各部门完善了信息公开制度,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,提高政务公开质量。不断从信息公开、电子政务建设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,加大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。用好载体,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。充分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系统进行认领及政务数据资源进行梳理。积极利用各级媒体、广播、手机客户端等的宣传作用,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,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。

(一) 加强组织领导,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。连州市公安局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深入推进依法行政,保障公民知情权的一项重要工作。为切实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,成立了由市政府副市长、公安局党委书记、局长担任组长、其他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,并由各相关成员单位共同组成办公室,指定由局指挥中心办公室具体负责办公室各项工作,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,为连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。

(二)完善各项工作规范,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有序进行。逐步建立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,按照清远市局和市委、市政府的要求,连州市公这局制定了相关公开制度,对公开主体、公开方式、公开程序、公开时限等作了明确规定。同时,制定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,明确受理申请、审查、处理、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,并按照要求针对申请、办理和答复等工作环节分别制作了规范文书。有效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,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依法规范运行。

(三)编写指南目录,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引。按照《条例》和《通知》要求,认真对本部门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,按照“严格依法、全面准确、及时便民”的原则,编制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,及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。

(四)拓宽公开渠道,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。连州市公安局在各业务办理窗口建立办事流程、办事规范上墙制度,并积极通过网络、报刊、广播和电视等多种渠道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,丰富了与公众生活联系密切的重要信息发布、网上办事、网上互动等功能,有效发挥了政府网站服务公众的功能。
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
第二十条第(一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制发件数

本年废止件数

现行有效件数

规章

0

行政规范性文件

0

0

2

第二十条第(五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处理决定数量

行政许可

0

第二十条第(六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处理决定数量

行政处罚

116481

行政强制

31506

第二十条第(八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收费金额(单位:万元)

行政事业性收费

1276.39

三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

(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: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,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)

申请人情况

自然人

法人或其他组织

总计

商业企业

科研机构

社会公益组织

法律服务机构

其他

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
0

0

0

0

0

0

0

二、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
0

0

0

0

0

0

0

三、本年度办理结果

(一)予以公开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二)部分公开(区分处理的,只计这一情形,不计其他情形)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三)不予公开

1.属于国家秘密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危及“三安全一稳定”

0

0

0

0

0

0

0

4.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

0

0

0

0

0

0

0

5.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6.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7.属于行政执法案卷

0

0

0

0

0

0

0

8.属于行政查询事项

0

0

0

0

0

0

0

(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: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,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)

申请人情况

总计

自然人

法人或其他组织

商业企业

科研机构

社会公益组织

法律服务机构

其他

三、本年度办理结果

(四)无法提供

1.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五)不予处理

1.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重复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

0

0

0

0

0

0

0

4.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5.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(六)其他处理

1.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(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: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,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)

申请人情况

总计

自然人

法人或其他组织

商业企业

科研机构

社会公益组织

法律服务机构

其他

三、本年度办理结果

(六)其他处理

2.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其他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七)总计

0

0

0

0

0

0

0

四、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

0

0

0

0

0

0

0

四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

行政复议

行政诉讼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未经复议直接起诉

复议后起诉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5

0

5

0

1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五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

2021年度,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稳步提升,公安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增强,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需求仍有一些差距。下一步我局继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,明确工作职责,依托政府门户网站继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,不断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,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,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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